市面上公司轉讓平臺有很多,不經營的公司轉讓或者注銷完全取決于法人。對于公司轉讓的風險問題也應該引起重視。盡管現在有相關的轉讓平臺,但是我們對于公司轉讓風險有哪些?問題還是需要詳知,下面頂呱呱小編為大家主要來介紹一下公司轉讓風險內容。
公司轉讓風險有哪些?
1、公司的注冊資金存在虛報以及抽逃等行為
如果是轉讓了這樣的公司,那可能后續公司會被工商局列為異常戶,后續可能公司還需要面臨承擔法律責任以及有罰款產生等。
所以,在選擇轉讓的公司的時候,要先調查一下這家公司的股權結構以及債務情況,查看公司是否經營異常,有沒有出現違規處罰的記錄等,總之,如果是經營異?;蛘呤谴嬖趥鶆盏墓据^好不要接手。
2、公司存在債務情況
以及股權分配存在分歧等。這種就是上面也有提到的,關于公司存在債務情況的,和公司股東所占股份比例,以及實際的公司股份所有權歸屬于誰等問題。
公司的實際經營者是公司的股東,但如果公司經營不善,出現了債務情況,但轉讓的時候,新接手的又不必要承擔這些債務,所以雙方在簽訂公司轉讓合同的時候,較好是有律師或者是公證處進行公證。
3、變更過程不完全
留下尾巴。如果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,公司的股東比較少,只是1-2個人,那比較好處理,但如果是合伙公司,公司的股東有4-5個人,或者是公司是其他類型的公司等。
公司轉讓需要辦理什么手續?
企業轉讓需要以下手續:
變更公司法人的具體流程如下:
1、領取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》
2、變更營業執照,到工商局2
大廳辦理;如果存在股權轉讓須填寫股權轉讓協議,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那么要辦理暫住證
3、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
4、變更稅務登記證
5、變更銀行信息
法律分析:公司轉讓需要變更公司法人報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完成公司轉讓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》 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、住所、經營場所、法定代表人、經濟性質、經營范圍、經營方式、注冊資金、經營期限,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,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。
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》
第二十八條 企業法人根據《條例》第十七條規定,申請變更登記時,應提交下列文件、證件:(一)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;(二)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;(三)其他有關文件、證件。
第三十一條 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企業應當申請變更登記;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辦的企業應當申請開業登記;因合并而終止的企業應當申請注銷登記。
第三十二條 企業法人遷移(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),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遷移手續;原登記主管機關根據新址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同意遷入的意見,收繳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,撤銷注冊號,開出遷移證明,并將企業檔案移交企業新址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。企業憑遷移證明和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,向新址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,領取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。
第三十四條 經營單位改變營業登記的主要事項,應當申請變更登記。變更登記的程序和應當提交的文件、證件,參照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第三十五條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申請變更登記的單位提交的有關文件、證件齊備后30日內,作出核準變更登記或者不予核準變更登記的決定。
對于不在經營的公司,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,一種是注銷,另一種就是轉讓。轉讓公司雖然可以得到一筆收入,但是在轉讓過程中操作不謹慎,可能會帶來很多麻煩。